王瑞恒,教授,男,1968年出生,硕士生导师,兼职律师。学术研究主要在诉讼法领域以“证据”作为主导的方向,以“司法鉴定为”为中心展开,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果。
主持完成了教育部项目、中国法学会项目、中国卫生法学会、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辽宁省法制办、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辽宁省社科联项目十多项。出版学术专著两部,取得了较好的研究成果; 王瑞恒教授共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其中在证据法学专业领域的国家级专业刊物《中国司法鉴定》上共发表论文近十篇,提出的观点在该领域均有代表性和先进性:围绕“诉讼证据”这一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以证据的技术性为核心,以诉讼理论和诉讼制度为学理和规范依托,以学科的多元性和复合性为视角,先后提出了“我国司法鉴定三级(次)鉴定终结制度”、“我国司法鉴定管理权部门配置新模式”、“当事人对我国司法鉴定选择优先权”等务实性和前沿性的学术观点,这些观点受到了实务界和学术界的关注和认可。
王瑞恒教授在进行学术研究的同时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向辽宁省委宣传部提出构建辽宁省司法鉴定援助制度的咨政建议并被采纳,辽宁省司法厅以此为蓝本出台“辽宁省司法鉴定援助条例”,为辽宁省司法实践及科学研究的转化起到积极作用。
■研究领域
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鉴定学
■学术兼职
辽宁省法学会法律逻辑学、证据学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理事
■代表性成果
1.科研项目
[1] 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我国司法鉴定立法疑难问题研究;
[2] 中国法学会项目:构建我国涉诉困难群体执行救助制度的研究;
[3] 中国卫生法学会、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项目:健全统一司法鉴定法治体系研究——司法鉴定管理统一立法的研究;
[4] 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重点项目:辽宁涉诉困难群体执行救助制度的研究;
[5] 辽宁省社科联研究项目:辽宁涉诉困难群体“执行难”状况的调查研究;
[6]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院校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协同发展研究;
[7] 辽宁省社科联项目:涉诉双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制度研究;
[8] 辽宁省教育厅社科项目:建立我省涉诉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制度的研究;
[9] 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建立我国司法鉴定援助完善司法鉴定体系的研究;
[10] 我国司法鉴定援助制度的研究;
2.专著
[1]《人身伤亡司法鉴定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年4月出版。
[2]《我国当今司法鉴定理论于实务研究》,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5月出版。
3.学术论文
[1]我国统一司法鉴定立法的有益探索——以司法鉴定地方立法为视角;中国司法鉴定, 2015年第5期;
[2]论我国司法鉴定管理权部门间配置新模式;中国司法鉴定,2014年第3期;
[3]我国司法鉴定地方立法研究;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
[4]口供证据补强规则研究;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
[5]我国司法鉴定管理权部门间配置新模式;中国司法鉴定,2014年第3期;
[6]我国司法鉴定管理权重构模式选择——以反垄断权设置为参照;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14年第4期;
[7]论当事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选择优先权——兼评《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中国司 法鉴定,2013年第2期;
[8]涉诉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制度的价值分析;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12年第3期;
[9]我国刑事诉讼中司法精神病鉴定启动权配置探析;中国司法鉴定,2010年第3期;
[10]司法鉴定援助人权利、义务、责任分析;中国司法鉴定,2009年第2期;
[11]司法鉴定援助制度的价值分析;中国司法鉴定,2008年第6期;
[12]我国司法鉴定三级(次)鉴定终结制度的构想;中国司法鉴定,2007年第5期;
■个人荣誉及科研奖励
[1]辽宁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2]大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3]辽宁省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年会成果一等奖
[4]辽宁省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年会成果二等奖
[5]大连市科学著作三等奖
[6]辽宁省社科联项目三等奖
[7]大连市科学论文二等奖
[8]辽宁师范大学教学优秀
[9]辽宁师范大学优秀实践指导教师